【一百个建党小故事之二十七】《五四指示》——耕者有其田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量:

1945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就中国未来的发展前途、建设大计在重庆进行了一次历史性会谈,经43天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达成《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史称《双十协定》。在重庆谈判的基础之上,国共双方维持着表面上的脆弱和平,实则整个国家内部,暗潮涌动,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方,集结军队部署战力,共产党方面及时部署时刻准备,国共两党之间的战争,如箭在弦,一触即发……

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的是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实行了这个政策,一方面要求地主减租减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求农民交租交息,照顾地主富农的利益。同时,实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理负担政策,提高了贫苦农民的斗志,开始打破了农村基层政权由地主富农霸占的局面。这一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

但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以及我国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国内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解放区的群众运动日益发展,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土地政策的减租减息,已不能适应农民的要求。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农民进一步要求消除封建剥削,并且已经突破减租减息的范畴。通过清算,部分地解决了土地问题。有的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部分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群众运动深入的地方,“农民的行动,远远走在了减租减息政策的前边。”相对滞后的解放区土地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不断增长的对土地的需求,阻碍了解放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面对日益紧张的国共两党局势,为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发动农民,为解放战争做准备,进行新一轮的土地政策调整迫在眉睫……

1946年4月,由任弼时主持召集各解放区负责人来延安讨论研究土地问题和财政、金融、贸易问题,各代表在会上一致反映,各解放区广大农民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斗争中,已开始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 在此基础之上,1946年5月4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讨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毛泽东在会上讲话指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七大讲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七大代表多数在延(安)时间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没有能够充分反映。现在中央的这个指示,就是群众所创造的适当方法,为中央所批准的。”毛泽东说:“解决土地问题,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全党必须认识这一点。”刘少奇在会上说:“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是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一九四二年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经过大会与会人员的集中讨论,会议讨论通过了“五四指示”。指示指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与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指示强调指出:“如果我们能够在一万万数千万人口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就会大大巩固解放区,并大大推动全国人民走向国家民主化。”

中共中央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发出《五四指示》,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规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一般不是无偿没收,而是通过清算和购买实现有偿转移。指示还具体规定不可侵犯中农土地,要保护工商业,对富农和地主、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要有所区别,对开明绅士等应适当照顾,允许中小地主、富农、开明绅士保留多于农民的土地。自此之后,各解放区根据《五四指示》,迅速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运动。至此,各解放区的人民纷纷加入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当中,极大地提高了解放区人民的积极性,各解放区的生产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1947年2月,全解放区已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进一步巩固了解放区的发展,而各解放区的蓬勃发展,也给解放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援支撑和稳定的后方保障。

参考文献:

[1]王飞.《“五四”指示》与党的领导人的智慧[J].党史文苑,2017.

[2]杜敬.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J].天津社会科学,1985.

[3]张占斌.“五四指示”与东北土改[J].求是学刊,1987(04).

(作者:赵蓉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