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个建党小故事之二十三】《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量:

抗日战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已替代国内阶级矛盾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1941年的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日军为了减轻前线压力,对敌后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中国的抗战进入非常艰苦阶段,进一步调动社会各阶层人民一致抗日,显得更加迫切。为此,194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总结各地减租减息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及其附件,对实施减租减息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执行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对决定及其附件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调动各阶层人民的抗日积极性,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2年,中国共产党把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政策上的一个大转变。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并列入随后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洛川会议以后,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先后颁布了减租减息条例,拉开了新的土地政策实施的序幕。根据地大部分署级政权都颁布了五一减租、分半减息的法令,并普遍执行。省战工会提出了根据地的土地政策,规定最高租额和息额,保障农民的永佃权,减租减息运动取得了一定效果。根据山东省泰山区相关资料记载,莱芜减租122794.5公斤,减息47006元;泰安减租2063.5公斤,减息8454元;博山减租14142.5公斤,减息381元。但是由于当时战争形势残酷,部分党组织对抗战时期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减租减息运动仅仅在群众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并没有在整个根据地普遍展开。

1942年以后,各根据地普遍掀起减租减息斗争的高潮,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如有的地方干部不发动群众,而是采取“恩赐”包办的办法,简单依照政府法令,一减了事。一些不法地主则趁机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反抗和破坏,逐渐侵蚀群众减租减息已获得的成果。一些地方明减暗不减的现象相当严重。针对以上情况,1943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指出:“凡未认真实行减租的,必须于今年一律减租。减而不彻底的,必须于今年彻底减租。”

《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是抗战时期根据地经济政策和经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中国共产党以实事求是原则灵活处理中国革命问题的产物。这一政策的贯彻执行,大大削弱了农村的封建势力,鼓舞了农民的生产和抗日积极性,对巩固根据地,争取抗争最后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巩固了抗日民主政权,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经过减租减息运动,不少无地和少地农民都增加了土地,农村中农救会的威望在根据地中日益提高,农民提高了保卫和巩固抗日政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党在减租减息运动中采取了既要减租减息,又要交租交息;既要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又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的政策,取得了开明士绅对抗日民主政府的信赖。并且党对地主采取的反对其封建顽固的部分,团结其抗日的部分的区别对待策略,都有利于团结地主阶级抗日。在党的正确的土地政策下,许多外逃的地主纷纷回到家园。例如山东渤海区垦利县,从1942年到1944年,地主归来84户,经民主政府发还地租972.6石,土地21057.4亩,转为租佃关系的有68户地主,计土地18388亩。党采取的这种政策,使许多地主加入了抗日行列,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其次,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减租减息的实质就是减轻封建剥削,改善群众生活。通过“双减”,农村中的土地关系有所改变,原来地主手中的土地逐渐向缺乏土地的广大贫农、中农手中分散。无地的农民有了土地,少地的农民增加了土地。农村中封建势力得到削弱,农民负担大为减轻。再次,形成了组织武装和参军热潮,扩大和发展了抗日武装力量。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党领导群众对地主的反攻倒算进行斗争,使群众渐渐认识到组织武装的重要,开始自发地组织民兵工作。特别是成立农救会的村庄,民兵工作发展尤为迅速。以山东省莒南县为例,在抗日民主政权颁布减租减息法令之前,有普通自卫团5718人,青年抗日先锋队80人,游击小组398人,而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后的短短几个月内,自卫团增加9413人,游击小组增加2018人。渤海、鲁南等地,人民群众在减租减息运动中也被逐渐发动起来,纷纷建立自卫团和民兵组织。到1943年,整个山东根据地民兵总数已达50万。农民武装积极配合主力军作战,在反“扫荡”和反“蚕食”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根据地出现了母送子、妻送夫上前线的情景,参军拥军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总之,《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提高了农民的抗日生产积极性,巩固了根据地,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中国建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甘迎春,徐春霞,赵玉青.1942年—1945年皖江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研究[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6(S1).

[2]梁秀华.简述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J].华东石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03).

[3]王友明.抗战时期中共的减租减息政策与地权变动——对山东根据地莒南县的个案分析[J].近代史研究,2005(06).

(作者:赵丽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